失者按法律规定刊登声明之后,即推定社会上不特定的所有人都应当知道该证无效,即解除了遗失者的社会责任。简单来讲,就是他人再冒用该证而产生的各种后果,遗失者不再承担相关责任。而遗失声明,是一种法律方式,是指自然人或者法人丢失了某些社会性质的证件或者类似的东西时,为了补办一份,法律上必须先确定遗失者所遗失的证件已经在法律上无效。
印章不慎丢失,需要尽快登报声明,因为虽然你后期可以申请补章补出来,但是你丢失的那枚有效印章有可能会冒用或者不合法使用,登报免责应尽快,因为法律声明是以你见报当天的日期为准,不是你丢失的当天。